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商标注册相关内容

一、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商标制度

1、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由圣文森特岛以及格林纳丁斯群岛组成,是位于东加勒比海小安的列斯群岛南部的一个火山岛国。1979年10月27日独立,现为英联邦成员之一。是重要的离岸金融中心。当前在离岸监管中,圣文森特特别受欢迎,一些新兴外汇经纪商公司在这里起步注册。

2、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2003年12月16日版本的《商业和知识产权局法》和2004年《商标实施细则》。实施新的商标法规后,在圣文森特注册商标的申请不需要基于现有的英国商标注册

3、“知识产权局”统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官方语言为英语。

4、采用尼斯分类,接受一表多类申请。

二、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商标申请方式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商标不是马德里成员国,因此商标只能通过“单国注册”的办理。

三、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商标有效期及续展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商标注册后10年有效,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到期日前6个月内可以办理续展,宽展期6个月;续展有效期10年。

四、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商标所需材料

若申请人非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居住的须委托当地专门的代理人办理。商标申请所需的基本材料为:

1.商标图样;

2.具体商品/服务项目;

3.申请人名义及地址;

4.委托书,需公证;

5.若声明优先权的,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及对应的英语翻译。

五、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商标申请流程

申请人提供商标名称,由审查官对该名称是否有相似或相同商标进行查册,符合规定的商标文件将被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通过形式审查的商标,进行实质审查,审查商标是否符合商标法的规定,对于未通过审核的商标,审查官将会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商标驳回理由,申请人在收到驳回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审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该商标申请,申请日和申请号也会被收回。

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进入到公告期,将会被刊登在商标官方公告上,任何人对商标都可以提出异议,经过异议裁定的商标或者没有异议的商标将会被核准注册,并下发商标注册证书。在商标注册期间,申请人对商标裁定有异议的,可上诉至法院、高级法院以及最高级法院。

整个过程如果顺利的话,大约需要6-9个月左右的时间。